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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来源: | 作者:sunlawyer | 发布时间: 2015-05-16 | 6232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30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具体如下:

一、取消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钼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二、对铝加工材等产品出口实施零税率。

三、以上调整自201551日起实施(详见附件1)。

四、以上调整涉及的海关商品编号变化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4月29

附件:
1.出口关税调整表.tif            
2.对照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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