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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连续组织开展打私联合行动(图)
发布时间:2015-04-17
2015年4月15日、17日,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联合部署8个直属海关和7个省(市)海警总队筹备组,连续开展“3.25”、“45.07”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成功打掉2个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50余名,初步统计查证涉案走私进口成品油合计44万吨,案值22亿元。这是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联合开展的旨在打击成品油走私的“春雷”专项行动的重要一仗。
15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副署长胡伟、中国海警局参谋长王洪光赶赴宁波海关,在“3.25”专案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宁波、天津、大连、上海、厦门、青岛、深圳7个直属海关和浙江、天津、辽宁、上海、福建、山东、广东7个省(市)海警总队筹备组,并在当地公安机关等的支持配合下实施陆海联动打击,在陆上,海关针对分布在7省(市)的重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对涉案公司场所开展搜查,对走私成品油储藏窝点进行查缉。在海上,海警部门对海上涉嫌走私船舶、人员实施扣押、抓捕、查缉等。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2032人(其中海关缉私警察1060人、武警220人、海警752人)和舰船30艘,分成190 个行动小组,同时在7个省(市)开展联合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捣毁1个组织严密的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9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成品油2300吨、走私船舶22艘以及账册等证据材料一批,初估涉案走私成品油24万吨,案值8亿元,涉嫌偷逃税款3亿元。
17日凌晨,海关连续作战,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副署长胡伟再次在南京海关指挥组织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45.07”专项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36名,打掉1个专业化走私犯罪团伙,现场查扣涉嫌走私成品油4000余吨、走私船舶5艘,查封涉案油库4座,初估涉案走私成品油20万吨,案值14亿元,涉嫌偷逃税款4亿元。
据介绍,受国际成品油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成品油走私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海关总署会同中国海警局部署今年3至12月在沿海重点地区联合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春雷”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海关已查获成品油走私犯罪案件28起,查证涉案成品油53.8万吨,案值26.7亿元。同时全国海警部门查获成品油走私案件35起,海上现场查扣涉嫌走私成品油8400余吨,对成品油走私活动形成了有力震慑。
记者随警采访发现,随着近年来海关等部门打击成品油走私力度的持续加大,走私犯罪团伙也不断变换渠道和手法。此次联合行动中打掉的两个犯罪团伙采取的走私手法有很大不同:“45.07”案件中,走私团伙采取的是传统的海上偷运走私手法,该团伙利用多条无证海油船或渔船改装的油船,从停泊在境外公海的走私母船上过驳成品油,偷运走私入境销售牟利;而“3.25”案件中,走私手法相对于传统的海上偷运更为隐蔽,查处难度更大。涉案公司则打着“环保”标签,假借为国际航行船舶清理“油污水”的名义,大肆从国际航行船舶上收购船用燃料油,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入境销售,以排“油污水”之名行“走私”之实。经初步查证,涉案公司是一家从事船舶排污业务的船舶企业,名义上的主营业务是为到达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接收“油污水”(船舶进行修理、洗舱时清理出的含水燃料油和船舶运行过程中机舱产生的含油舱底水的俗称,按照环保要求应由港口油污水处理设施等接收处理)。该公司及其所属的天津、大连、上海、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舟山等8家分公司,为谋取不法利益,在为国际船舶排污的过程当中,逃避海关监管,伺机从国际船舶上向船方购买保税船用燃料油,然后过驳到清污作业船上,假借所接收的“油污水”名义走私入境,直接用于国内销售牟利。该公司在实施走私违法活动过程中,反侦查意识较强,集团公司指挥要求各分公司定期销毁油品出入库记录、现场作业记录、销售单、账册等电子和纸质单证,以逃避查缉。
最后,海关提示:走私油品品质无保障存在安全隐患。据“3.25”专案走私犯罪嫌疑人供述,为了将成品油伪装成“油污水”走私进境,往往会在其中添加水,或使用“油污水”船舱装运,入境后为逃避监管查缉,往往运至一些没有资质的加工作坊进行提纯加工,或者不经加工直接倒卖。这样的成品油,由于油品不达标,在车船使用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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