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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2 14:48: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珠海12月2日消息 近日,记者从拱北海关了解到,该关侦办的“8.28” 笔记本电脑走私进境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一审判决20名被告人、1个被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2年2个月不等;1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20名被告人判处罚金人民币10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法院同时判决追缴被告人走私违法所得1053余万元和没收走私货物一批。
据了解,该案为2012年拱北海关侦办案件。拱北海关接到举报称,有“水客”团伙通过雇请学生,将大量笔记本电脑经拱北口岸走私入境。该关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对线索情况进行摸排,经过大量的前期经营工作,逐渐掌握团伙的构架和运作情况。2012年9月2日,拱北海关部署开展收网行动,该关在全局范围抽调了20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20个行动小组,先后分赴北京、深圳、广州,以及在珠海等地,隐蔽接近目标,等待战机。次日22时,各行动小组同时在四地开展抓捕和搜查行动,至9月4日凌晨3时45分,目标嫌疑人悉数落网,行动中查扣涉嫌走私的新、旧ThinkPad等笔记本电脑1085台、各类账册一批,扣押凯迪拉克等品牌小轿车3台,冻结资金人民币280万元。拱北海关随即对该案展开立案侦查,案件代号“8.28”。
据初步查明,国内客户胡某、叶某等人向香港或欧美的供货商订购ThinkPad笔记本电脑后,其先将货物发到香港、澳门,然后由香港人何某或侯某雇佣“水客”走私进境。何某有时也自行向欧美供货商订货后走私进境,再分销给国内客户。货物走私进境后,通过多家快递公司发往广州、深圳、北京中关村电子市场等地的国内客户。该案涉案的笔记本电脑既有全新的,也有部分为旧的二手货,案值约人民币1.83亿元。
据办理此案的海关缉私警察介绍,走私团伙为求牟利,除了走私全新产品,还走私了部分二手电脑。欧美国家笔记本电脑更新换代较快,进入二手市场的笔记本电脑价格普遍较低,走私团伙大量从欧美国家低价购得二手电脑后,企图走私入境牟取暴利。该案的另一个特点是,走私团伙雇佣“水客”偷带入境牟取暴利,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水客”为学生或残疾人,由于多是二手电脑,“水客”们在过关入境时即使被海关查验,也称是个人旅途自用物品,因此,该种走私手法的迷惑性非常强。此外,缉私警察在搜查时发现,该团伙在内地多个电脑销售点均设有专门的维修间,主要是对走私入境后的二手笔记本电脑进行拼装翻新。“这样可以大幅提高这些二手电脑的新旧成数,私货销路好了,团伙利润也高,但是,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一位专案组缉私警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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